贵州傩文化博物馆藏品 征集工作流程
时间: 2015-12-31 11:30:23 浏览: 12129一、广泛宣传
年初,由办公室印发藏品征集通知及藏品入藏标准,并通过有关平台广而告之,多方面获取文物线索和信息。保管部为具体负责藏品征集的机构,部里所有工作人员均参与负责文物征集工作,业务科协助。
二、走访征集
根据有关线索到实地走访察看,发现符合入藏标准的文物及时与文物收藏人联系洽谈有关事宜,确定征集方式是捐赠、购买,还是以新换旧等。尽量作宣传教育,动员文物收藏人无偿捐赠我馆。
三、请示汇报
文物征集工作人员填写《文物征集凭证》,同时附文物收藏人的藏品清单(含文物名称、文物尺寸、文物来源、送交日期、联系地址、电话等有关信息)提交馆务会议研究,确定是否组织专家鉴定征集所发现的文物,以及购买金额是否合适等有关事宜。
四、文物入馆
如确定征集,与文物收藏人将文物暂存我馆库房内,需支付费用的,给付文物收藏人一定数额的定金。
五、文物鉴选
1、填写馆藏文物鉴定登记表(名称、时代、种类、出土地、送交人、金额、尺寸、重量、器型、完残程度等)。
2、及时组织有关专家鉴定
3、鉴定中需三个以上专家鉴定签字(注明该文物名称、时代、价值、鉴定人姓名、年、月、日)。
4、将决定入藏的文物暂存库房临时柜办理其他手续,非入藏品的通知文物送交人取回。
六、请示汇报
经专家鉴定确定文物值得收藏,确定征集金额后,准备有关资料和表格,正式行文向上级和有关部门请示,经得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到办理手续。
七、支付费用
支付文物收藏人余款。如为无偿捐赠的,制作印发证书,付给一定奖金。
八、正式入库
准备装具,按质地类别将文物正式入库保存。博物馆保管部、业务科等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4人以上填写《藏品接收凭证》(含文物名称、文物数量、完残程度、文物来源等有关信息)。并尽量一并采集文物有关故事、背景、描述等相关信息。
九、备案
汇总、整理藏品有关资料和数据,撰写文件报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备案。
十、建立文物帐薄和有关档案
1、将藏品有关信息和数据写入总登记簿
2、建立文物编号检索照片册(按总登记号排列)
3、建立藏品档案 (按总登记号排列)
4、建立文物检索卡片(按类排列并附照片)
5、将藏品有关信息和数据录入藏品管理信息系统
十一、附注
以上诸流程表适用于常规文物征集工作,特殊情况特殊处理。